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

步步心慌5



 


 


原來血管不是紅色的,而是一種白色夾雜黃色紋路的怪顏色。


至少媽媽的血管是這樣的。


 


菜刀一刀一刀的順著傷口劃下去


從側面看,媽媽的頭已經只剩一半的肉粘著身體。


頭要掉不掉的懸在脖子上。


 


當我割到一半時,菜刀卡住了。


喔,是骨頭啦!


我把菜刀抬的高高的,然後猛力一劈!


噗哧!


 


糟了


砍到胸口。


 


刀法不夠純熟


我換了水果刀,用刀尖往脖子深處的骨頭刮。


發出了一種’’喀啦喀啦’’的聲響,我費了好久的時間,終於


把骨頭刮斷了。


 


我起來手舞足蹈了幾秒鐘。


相信媽媽也會為我開心!如果她天上有知的話


 


然後,用著菜刀把剩下還粘著身體的皮膚切斷。


大功告成!


 


我把媽媽的頭顱拿在面前欣賞


呵呵~嘴巴開開的,眼睛沒有完全閉上,張開了一半,是一種無神的眼神。


當我把她(它)倒過來時,嘴巴就會閉上,而眼睛會張大,真是有趣極了!


 


妹妹一定會喜歡!


 


 


 


我抱著母親親愛的頭顱,爬上樓。


經過姊姊的房間時,我在門口叫了一聲姊姊。我想說她應該也想看看妹妹的新玩偶當我看見姊姊的嘴巴時候


我才想到姊姊也被我殺死了。


 


走回我溫暖的房間,我輕輕的關上門。


輕手輕腳的走到搖籃旁。


妹妹依舊睡的甜甜的!好可愛。


 


我小心翼翼的把剝皮貓咪從妹妹身旁拿走。


然後


再把媽媽的頭顱輕輕的放在妹妹身旁。


 


妹妹醒來,一定會感到驚喜!


 


 


 


水果刀,在我手上。


我的手,在妹妹臉上遊走。


水果刀也是。


 


我出現了一個新的想法


小寶寶死亡的反應是如何呢?


妹妹在呼吸,一種好微小的呼吸。


 


往肚子刺?往她的頭刺?往她圓圓的臉刺?


 


 


 


我決定了!


 


 


 


我要回床上睡覺。


 


 


 


是的,我並沒有殺死全家的人,妹妹活了下去。


而我沒有殺死妹妹的理由,其實很單純


因為當時我睏了。


 


後來,正是因為妹妹沒被殺死的緣故,檢察官認為我尚有人性,才不至於讓我終生監禁,而是送到精神罪犯管護監獄不過這仍然一種監獄。


 


當時我才知道原來殺人是沒有人性的事是不對的。


所以,我清楚的判斷出一件正確的事:


 


殺人是沒人性的事。


我殺了人。


所以,我是沒人性的。


因此,我應該殺人。


 


瞧!這是很正確的判斷,不是嗎?


所以囉!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,殺人正是我應盡的職責。


 


 


 


在我殺死家人的隔一天早上,妹妹一直哭,因為她餓了,於是我試著把小鳥當作媽媽的奶頭塞入妹妹嘴中,我想也許這樣能讓她喝到我昨天喝的可樂。


 


妹妹果然停止哭了。


但是只有短短的幾秒鐘


 


然後我抱起了妹妹,我拍拍她的背,哄著她下樓,把她放在媽媽的身體上


 


讓她吸奶。


 


但是我覺得不衛生因為屍體有臭臭的味道,妹妹一口也沒吸到,我就把她抱起來了。


 


然後,我抱著妹妹出門


 


妹妹的哭聲,迴響在早晨寧靜的社區,我走到隔壁的家,按下電鈴


一位阿姨出來應門。


我之所以來這裡按電鈴,是因為我記得


這裡住著一位胸部很大的阿姨。


 


(妹妹餓了)這是我殺了人後的第一句話。


(喔!我的小甜心!你怎麼滿手是血!?)胸部很大的阿姨說。


(是媽媽的血,還有爸爸和姊姊的血。)我說。


大胸部阿姨用著一種表情看我好像是猜字謎的那種表情。


她抱起我的妹妹。


(我可以和你媽媽聊聊嗎?小甜心。)她問。


(喔。)我應了一聲。


 


她把妹妹抱走了


然後我回去請媽媽來一趟。


 


 


 


然後我就進警察局了。


 


 


 


我記得她說要和媽媽聊聊,但我記得她只跟媽媽說了一個字。


她說:(啊~~~~~~~~~~)


於是


我就把媽媽的頭顱交給她,抱著妹妹回房間了。


 


 


 


當警察來的時候,我正在院子踢足球,可是我並沒有足球


只好用爸爸的頭來代替。


而妹妹正靜靜坐在門廊,她抱著姊姊的頭觀察著。


是的!我割下爸爸與姊姊的頭,我和妹妹一人一顆。


妹妹當時還對著姊姊的頭發笑呢!


 


 


 


我被帶上了警車


 


 


 


從此


 


 


 


我在也沒看見我可愛的妹妹了


 


 


 


我好想她


 


 


 


後來,警察伯伯們在姊姊尿尿的地方,發現爸爸的精液,因此認定我也是受虐兒童,因為生長在不正常的家庭環境,導致人格扭曲。


 


我才有可以在精神罪犯的監獄裡讀書學習的機會。


 


經過了漫長了二十年


明天,我終於可以離開這個狹小的世界,邁向我的新人生了!


 


 


 


3 則留言:

  1. <p>原來第四和第五章已經推出了...都忘了看電郵...</p>
    <p>這篇的內容,有點想笑又有點無言的感覺XD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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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<p>挖&nbsp;&nbsp;&nbsp; 圖片哪找的</p>
    <p>很帥喔<img src="http://tw.yimg.com/i/tw/blog/smiley/4.gif"/></p>
    [版主回覆04/30/2008 00:41:54]<p>耶?我想不起來耶...</p>
    <p>是在奇摩圖片搜尋的。</p>
    <p>&nbsp;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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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好可怕ㄚ))))原來他是殺人魔喔))))我快昏ㄌ,如果我從這一集先看,肯定不想看後面啦,你真ㄉ要把第九集當第一集才行,免得嚇壞一缸人~~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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